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贺永俊)针对机动车维修行业诸多违规现象,双峰县人民政府在今年10一12月开展为期3个月的全县机动车维修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推出六大举措,收到了显著成效。
成立工作专班。为了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双峰县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明确县交通运输局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县商务局及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出台了《双峰县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召开全县性的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工作专班对辖区已备案的维修企业逐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全程督促维修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整治重点。将机动车维修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不具备开业条件、非法改装、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废物处理管理不到位、使用伪劣配件等乱象一并列为违法违规行为。
深入调查摸底。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机动车维修行业的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的内容,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深入市场,认真细致做好调查摸底工作。重点对未备案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分别建立台账,并告知备案有关规定和办理程序。
建立联动机制。县交通运输局与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紧密合作,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共同开展整治工作。对于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未备案整改后仍不符合维修开业条件的企业和未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无证维修企业,将有关信息抄送给县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注重环境保护。督促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规范处置维修废弃物,核查企业危废物处置是否规范、台账资料是否齐全。督促企业使用符合国家及省规定的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的涂料,喷涂、流平、烘干作业必须在装有废气收集系统的密闭车间内进行。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枪应密闭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应当收集后处理排放,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对检查中发现擅自堆放、处置危废,随意排放污水等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移交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
依法依规整治。加强对维修行业的常态化监管,对于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违反安全主体责任、消防监管规定等损害消费者权益、妨碍安全生产的,从严依法依规查处。县交通运输局对未经备案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超范围经营、尾气治理和油料管理不到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承修已报废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VOCS违规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自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双峰县交通运输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60人次、执法车辆420台次、宣传车辆10台次,对全县128家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手续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进行逐一核查;有32家未备案维修企业被责令整改,5家违规经营的企业被停业整顿,查获并处罚非法改装车辆36台;已在交通运输部门备案的机动车维修企业22家,其中一类维修厂3家,二类维修厂19家;此外还对全县各乡镇(街道)70家没有注册的机动车维修店进行限期整改、注册告知。
全县机动车维修行业已进入安全有序、遵规守法的良性状态。
下一步,双峰县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摸排,严格执法,进一步夯实维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力度,切实规范维修企业经营行为,促进机动车维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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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